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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將進一步加大煤電去產能工作力度 促進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
近日,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,全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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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經信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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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,我省積極落實國家及我省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政策,加大煤電淘汰工作力度,預計全年可圓滿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煤電淘汰落后產能任務。2018年,各市要進一步加大煤電去產能工作力度,促進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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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對本轄區內單機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情況進行摸底,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報省經信委,包括是否改造、改造進度等。對因保障民生供熱等原因未能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改造的,會同環保部門盡快報市政府提出處置意見,并將處置結果報省經信委和省環保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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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制定的煤電淘汰落后標準,結合各市前期統計的“十三五”期間淘汰機組的摸底情況,對轄區內煤電機組進行嚴格篩查,根據篩查情況認真填報《 ? ?市2018年淘汰落后計劃表》,報送計劃中要說明列入淘汰計劃機組是否申請發電權獎勵。于2018年1月底前將本市2018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后計劃以正式文件報省經信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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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請發電權獎勵的淘汰機組必須是未享受“上大壓小”或“等容量替代”相關政策的機組。因此,申請發電權獎勵的發電企業要承諾以前未曾且將來不再參與“上大壓小”或“等容量替代”相關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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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市2018年淘汰落后計劃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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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2017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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